首页> 查企业> 江苏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江苏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275万元
法定代表人:尚超军
联系方式:0517-83712390
注册时间:1999-01-07
公司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东路33号通海大厦
简介: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设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对外劳务合作;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水泥制品制造;工程管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柜台、摊位出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装卸搬运;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2181薛波与江苏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13民终2181号         判决日期:2021-06-29         法院: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薛波因与被上诉人江苏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2020)苏1323民初583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经审查,上诉人薛波未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
判决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薛波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张熠 审判员谢朝晖 审判员徐金鸽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书记员闫茹
判决日期
2021-06-29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