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与赵方荣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吉0102民初486号
判决日期:2021-06-23
法院: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诉被告赵方荣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2日立案。原告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4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田雪艳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马也平
判决日期
2021-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