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克义与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鲁0983民初2134号
判决日期:2021-04-13
法院: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克义与被告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日立案。原告陈克义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亦未办理减、缓、免交诉讼费手续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陈克义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武凯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张成
书记员李平
判决日期
2021-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