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伟与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等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京0107民初7333号
判决日期:2021-02-01
法院: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原告王晓伟与被告可可家里(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2日立案。原告王晓伟未交纳诉讼费,亦未按照本院传唤时间按时到庭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陈仪佳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宋鸽
判决日期
202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