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德洪与湖北地矿建设工程承包集团有限公司、文昭飞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粤0117民初2388号
判决日期:2021-01-19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黄德洪与被告湖北地矿建设工程承包集团有限公司、文昭飞、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2日立案。原告黄德洪于2020年8月27日以被告文昭飞已支付了租赁费用,诉求已获得实现,无继续诉讼必要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黄德洪撤诉。
案件受理费2187元,由原告黄德洪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赵晓楠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陈振文
判决日期
202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