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标与深圳市伟恒利科技有限公司、平安壹钱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粤0304民初44274号
判决日期:2020-12-30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金标与被告深圳市伟恒利科技有限公司、平安壹钱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极兔速递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原、被告的举证期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各增加八日
合议庭
审判员郑丹洁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李韵虹
判决日期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