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与任静其他案由2020执917号结案通知书
案号:(2020)陕0104执917号
判决日期:2020-12-26
法院: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我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与任静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为10000元。本院强制执行,执行到位标的为10000元。执行费50元,被执行人已缴纳。申请执行人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申请执行的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19)陕0104民督2号支付令已执行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通知如下: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陕0104民督2号支付令已执行完毕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O二O年七月二十日
判决日期
2020-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