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骞豪建材有限公司与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岩土工程处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0105民初542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12-17
法院: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济南骞豪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岩土工程处、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10日立案。原告济南骞豪建材有限公司以双方案外协商解决为由,于2020年6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济南骞豪建材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6598元,减半收取8299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3299元,由原告济南骞航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崔海珍
人民陪审员秦明
人民陪审员辛燕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书记员孙家馨
判决日期
20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