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志诚钢构有限公司与淮南市锐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计金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皖1125民初2860号
判决日期:2020-12-08
法院:定远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定远县志诚钢构有限公司诉被告淮南市锐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计金磊、安徽海之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3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定远县志诚钢构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定远县志诚钢构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由原告定远县志诚钢构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胡成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书记员费满会
判决日期
202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