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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77477万元
法定代表人:唐一林
联系方式:0531-83511076
注册时间:1994-01-24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工业经济开发区
简介:
呋喃树脂、冷芯盒树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发电业务;铸造用涂料、糠醛、糠醇、固化剂、三乙胺、稀释剂(不含剧毒品,成品油,第一类易制毒和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以上项目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经营);复合肥料、有机肥料、水溶性肥料、微生物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土壤调理剂、硅钙镁肥、液体肥、肥料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聚氨脂、酚醛树脂、醋酸钠、清洗剂、防水剂、泡沫陶瓷过滤器、发热保温冒口套、木质素、工业纤维素、木糖、木质素胺、沥青乳化剂、减水剂、染料、油田助剂、工业水性涂料、建筑水性涂料、涂料用树脂及乳液的生产、销售(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用原料、助剂及辅料、针纺织品、服装服饰、床上用品、塑料制品(不含废旧塑料)、皮革制品、劳防用品、卫生防护用品、包装材料、新型材料、生物质石墨烯及其制品的销售;压力管道的维修与安装;压力容器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机电设备、石油化工设备管道的安装;铸造材料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及成果转让;进出口业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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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等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宁01民初1258号         判决日期:2020-12-08         法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昆山健利隆贸易有限公司、青岛青锻锻压机械有限公司、山东黑山路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市博山三联电机销售处、山东开元电机有限公司、五莲县雅鑫铸造厂、江苏月亮电机有限公司、江苏利多电机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全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大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4日立案。诉讼过程中,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5日以(2018)鲁0304民初4159号案件移送函将该案移送本院审理。本院于2019年5月14日收到该卷宗,于当日向原告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并告知其于接到通知书后7日内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2300元,原告未按期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长田少珍 审判员刘永杰 审判员王文花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吴奇泽
判决日期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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