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容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南瑞贝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案号:(2020)鲁0705财保482号
判决日期:2020-10-29
法院: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山东省容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河南瑞贝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翔宇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0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申请人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河南瑞贝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翔宇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90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920元,由申请人山东省容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员刘海燕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王丽丽
判决日期
202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