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与被申请人高全林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陕0103执保418号
判决日期:2020-09-16
法院: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与被申请人高全林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2020)陕0103执保194号执行裁定书,冻结了被申请人高全林名下的银行存款。现申请人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本院于2020年8月20日作出了(2020)陕0103民初5126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准许了申请人的解除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高全林名下的银行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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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审判员马军
二0二0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石松
判决日期
2020-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