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绿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申请诉前证据保全一审2020-7证保裁定书
案号:(2020)鲁01证保7号
判决日期:2020-09-15
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山东绿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系名称为“一种从麦芽糖醇液中提取麦芽糖醇的方法”(专利号:ZL200510040434.5)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申请人于2020年7月14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其专利权的相关证据采取保全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对被申请人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侵犯申请人山东绿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一种从麦芽糖醇液中提取麦芽糖醇的方法”(专利号:ZL200510040434.5)发明专利权的相关证据进行诉前证据保全。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长刘念波
审判员李玉
审判员张正良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
书记员贺甜甜
判决日期
2020-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