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沪0104民初3343号
判决日期:2020-07-27
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2日立案。审理过程中,原告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与被告达成庭外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欣元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严萍
判决日期
2020-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