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方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皖1181民初2774号
判决日期:2020-07-20
法院: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朱方诉被告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朱方于2020年7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朱方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朱方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单斌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书记员张良
判决日期
2020-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