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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5493万元
法定代表人:彭国禄
联系方式:0791-88130336
注册时间:2001-10-26
公司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茶亭经济开发区通仁路1号
简介:
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山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环保工程、特种工程、民用水电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房屋拆除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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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钢诺商贸有限公司、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赣1121执712号         判决日期:2020-07-02         法院: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赣1121民初622号民事调解书,于2020年6月3日向两被执行人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尹若玉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尹若玉支付申请执行人2623531元及利息,承担本案执行费28635元,合计人民币2652166元及利息。但被执行人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尹若玉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尹若玉在银行的存款2652166元及逾期还款利息或提取等额收入;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尹若玉银行存款或提取收入不足部分,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相同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徐秋芳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王志文
判决日期
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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