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模具工程公共服务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与厦门欧霖吉塑胶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闽0205民初4030号
判决日期:2020-06-30
法院: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厦门模具工程公共服务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与被告厦门欧霖吉塑胶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2月17日立案。原告厦门模具工程公共服务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以厦门欧霖吉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已支付相关款项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厦门模具工程公共服务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厦门模具工程公共服务技术中心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许开兴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张晨玮
代书记员周春惠
判决日期
202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