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堂年与陈代勇、咸阳远大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川0193民初6878号
判决日期:2020-06-30
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贾堂年与被告陈代勇、咸阳远大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5日立案。原告贾堂年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贾堂年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罗秦瑶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徐萌
判决日期
202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