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与魏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0509民初3301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0-05-26
法院: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与被告魏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日立案。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于2020年4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保全费4670元,共计4695元,由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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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审判员潘景信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孙曜
书记员张雅铭
判决日期
2020-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