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树坤
联系方式:0533-3591900
注册时间:2022-08-02
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劲松七路236号68号楼1单元701户
简介:
一般项目:招投标代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专业设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资产评估;土地调查评估服务;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节能管理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融资咨询服务;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财务咨询;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打字复印;办公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安全评价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展开
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0391民初351号         判决日期:2020-03-11         法院: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17日立案后,被告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本案的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为提交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原告作为中标单位在投标函中也表示完全接受,因此,应驳回原告的起诉,本案应由滨州仲裁委员会管辖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员刘凡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一日 书记员高冰
判决日期
2020-03-11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