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中联大坝水泥有限公司乐陵分公司、山东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1481民初502号
判决日期:2020-05-09
法院: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德州中联大坝水泥有限公司乐陵分公司与被告山东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德州中联大坝水泥有限公司乐陵分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被告山东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财产予以保全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冻结)被告山东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价值65万元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解秀娜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盖颖
判决日期
2020-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