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俊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6)粤0111民初1461号
判决日期:2020-04-22
法院: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贺俊诉被告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中,原告贺俊于2016年4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贺俊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贺俊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关则深
人民陪审员吴春华
人民陪审员刘燕珍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
书记员周家怡
判决日期
2020-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