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与广州天马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华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粤0104民初25842号
判决日期:2020-04-02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天马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华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1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8月26日开庭审理。原告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以各方已于案外达成和解为由,于2019年9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被告广州天马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华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均表示同意该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820元,减半收取计7910元,由原告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廖嘉娴
人民陪审员胡秀芳
人民陪审员何燕能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郑文豪
判决日期
2020-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