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与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湘0104民初700号
判决日期:2020-03-25
法院: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原告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书,请求撤回对被告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746元,由原告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左钢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周晓敏
书记员柳菁
判决日期
2020-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