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赛特水务工程有限公司与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吉0211民初1802号
判决日期:2020-03-17
法院: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吉林市赛特水务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3日立案。吉林市赛特水务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吉林市赛特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415元(已减半),由吉林市赛特水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秀峰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书记员孙昕彤
判决日期
2020-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