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11朱琴珍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市支公司人寿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苏0281民初10711号
判决日期:2020-01-23
法院: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朱琴珍诉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市支公司人寿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5日立案。朱琴珍于2019年8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朱琴珍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朱琴珍已预交),由朱琴珍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陈忠宇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郁明明
判决日期
2020-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