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玮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苏0982民初3875号
判决日期:2020-01-17
法院: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盛玮与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5日立案。2019年9月3日,原告盛玮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盛玮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10元,减半收取105元,由原告盛玮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朱列
二〇一九年九月四日
法官助理宋晶晶
书记员陈燕
判决日期
2020-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