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8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毅
联系方式:0518-80218920
注册时间:1998-08-26
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虎踞路59号
简介:
基础电信业务(按照《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范围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按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范围经营)。从事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等网络的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等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销售等;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网络发布各类广告;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互联网设备及其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房屋、柜台出租,商务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3283江某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联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苏10民终3283号         判决日期:2020-01-17         法院: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江都区邵伯镇鑫宇手机经营部因与被上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合作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7)苏1003民初860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11月1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理过程中,江都区邵伯镇鑫宇手机经营部于2019年12月2日以双方已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回上诉的申请
判决结果
准许江都区邵伯镇鑫宇手机经营部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260元,减半收取2630元,由上诉人江都区邵伯镇鑫宇手机经营部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刘莉莉 审判员袁海兰 审判员韩凯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法官助理沈佩仪 书记员周媛媛
判决日期
2020-01-17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