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台州市黄岩九天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浙1002执2540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01-15
法院: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台州市黄岩九天手机店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浙1002民初8753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06月18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被执行人台州市黄岩九天手机店返还申请执行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120303.69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225元,执行费1705元。
执行立案后,本院于2019年6月18日向被执行人台州市黄岩九天手机店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被执行人须知,要求台州市黄岩九天手机店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报告财产情况,被执行人台州市黄岩九天手机店逾期未履行且未报告财产情况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执行中,本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台州市黄岩九天手机店的存款、不动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并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对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无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暂未发现被执行人台州市黄岩九天手机店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鉴于被执行人台州市黄岩九天手机店拒不履行又未报告财产,本院已对被执行人台州市黄岩九天手机店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经公安协助查找,至今下落不明。同时已对被执行人台州市黄岩九天手机店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的执行措施。
上述执行情况以及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和法律后果本院已通过移动微法院告知了申请执行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综上,被执行人台州市黄岩九天手机店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
判决结果
终结本院(2019)浙1002执2540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余晓勇
审判员项旭锋
代理审判员何正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代书记员陈科
判决日期
2020-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