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靖江分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苏01民初2595号
判决日期:2020-01-13
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靖江分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审理中,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卢山
审判员叶波平
审判员刘方辉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吴青
判决日期
2020-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