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鉴湖律师事务所破产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浙0603破31号之四
判决日期:2020-01-09
法院: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2019年12月27日,绍兴市侨兴印染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其制作的《绍兴市侨兴印染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经非现场债权人会议通过,请求本院裁定认可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对非现场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绍兴市侨兴印染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本院予以认可。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朱建军
审判员王萍
审判员胡华江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记员周杉杉
判决日期
2020-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