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西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铁十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鲁7101民初129号
判决日期:2020-01-02
法院:济南铁路运输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珠海西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铁十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2月28日立案。原告珠海西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珠海西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860元,减半收取计1430元,由原告珠海西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徐宏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戚艳婷
书记员李修岳
判决日期
202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