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贵州锐莱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湘0104民初16106号
判决日期:2019-12-31
法院: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贵州锐莱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申请冻结被申请人贵州锐莱博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7587290.1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额财产,并已提供了担保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贵州锐莱博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7587290.1元(若账上余额不足,则存入不限,取款冻结,直至冻足7587290.1元,余额方可支取),或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贵州锐莱博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其他等额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左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周晓敏
书记员柳菁
判决日期
201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