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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643万元
法定代表人:唐开健
联系方式:15155039640
注册时间:2013-08-29
公司地址:天长市杨村镇杨村工业区
简介:
铝棒材及铝型材、铝制品、轨道交通车辆铝部件、汽车铝部件、新能源光伏部件、模具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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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捷立玛智能科技(太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皖1181执1935号         判决日期:2019-12-17         法院: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捷立玛智能科技(太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为货款894221元及迟延履行利息,代垫诉讼保全费17740元,另本案执行费11520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具体要素:1、本院于2019年9月5日通过法院司法专邮形式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缴款通知书、传票等材料,邮政显示快递退签。被执行人捷立玛智能科技(太仓)有限公司未申报其名下无财产。该案目前未能实际执行。 2、本院于2019年9月3日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信息,反馈被执行人捷立玛智能科技(太仓)有限公司名下仅有一个账户,已被多家法院冻结或轮候冻结,本案也轮候冻结。另未能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证券、保险、车辆、不动产登记信息。 3、2019年9月10日,本院赴太仓市行政审批局查询被执行人捷立玛智能科技(太仓)有限公司工商信息,经查,该公司住所登记地为太仓市璜泾镇新联村四十三组17号,住所产权为租赁使用权。经联系工商登记上留下的联系电话,联系不上。 4、2019年9月10日,本院再赴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查捷立玛智能科技(太仓)有限公司名下无不动产登记信息。 5、2019年9月10日,承办人到该公司住所地太仓市璜泾镇,在璜泾镇派出所的协助下,到新联村四十三组17号现场调查,发现该地方无办公条件,租赁了民用房屋作为仓库,仓库了摆放了一些机器设备,不能确定是否系捷立玛智能科技(太仓)有限公司所有。询问周边居民,也说不清楚。 6、2019年11月28日,承办人再次对捷立玛智能科技(太仓)有限公司财产状况提起查询,经查,该公司在浦发银行还开设了一个账户,但也被多家法院冻结,本案已轮候冻结。 7、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9年9月5日将被执行人捷立玛智能科技(太仓)有限公司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法定代表人适用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 该案经联系被执行人始终联系不上,经现场调查也未能发现有价值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综上所述,因本案被执行人捷立玛智能科技(太仓)有限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经本院向申请执行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释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本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本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表示认可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提出执行申请。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徐文 审判员王俊 审判员周家亮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一日 书记员王羽
判决日期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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