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与陈云发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鲁0391民初341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9-12-10
法院: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于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作出(2018)鲁0391财保200号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对被告陈云发的银行存款68500元予以冻结,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院又于二O一九年四月十日作出(2019)鲁0391民初3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的起诉,且裁定书已生效,现被告陈云发向我院提交解封申请
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告陈云发名下财产的查封
合议庭
审判员白丽娜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法官助理王召刚
书记员祝宏
判决日期
201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