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9)京0108民催28号
判决日期:2019-12-06
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于2019年8月22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六十日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宣告申请人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票面金额为40000元的银行汇票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申请费100元、公告费600元,由申请人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合议庭
审判长冯京晶
审判员游晓飞
审判员王克鸽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赵一凡
判决日期
2019-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