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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5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九虎
联系方式:0771-2551610
注册时间:2001-05-15
公司地址: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69号
简介:
电力自动化保护控制设备、电力电子设备、智能化开关及监测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及通信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及培训;防爆电气设备的生产、销售;电子元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力技术服务;电力、机电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节能环保和工业自动化工程咨询、设计、工程承包;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的商用密码产品开发、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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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长沙美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湘0104执3158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9-11-29         法院: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长沙美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湘0104民初66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7月1日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本院于2019年7月1日立案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2019年7月1日,本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于2019年7月1日向申请执行人送达受理通知书并要求其提供财产线索。 本院于2019年7月1日发起总对总网络财产查控,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房产、银行存款、工商、证券、车辆信息、保险、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等情况,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另查明,2119年7月11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原告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沙美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长沙美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该案现正在审理。 上述执行情况及信息,本院于2019年11月11日告知了申请执行人,并要求其提供其他财产线索,但申请执行人未能提供。 2019年9月10日,本院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 本院于2019年11月11日约谈申请执行人,告知其本院所采取的上述执行措施,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将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陈文忠 审判员肖和平 审判员尧航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杨晶辉 书记员吴紫丽
判决日期
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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