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创律师事务所与河南新裕昌钢铁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豫0103民初16376号
判决日期:2019-09-25
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河南建创律师事务所诉被告河南新裕昌钢铁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河南建创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9月25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河南新裕昌钢铁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河南建创律师事务所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河南建创律师事务所自愿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梁芳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王明义
判决日期
2019-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