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与河南三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豫0108民初6093号
判决日期:2019-09-10
法院: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三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双方和解为由于2019年9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8663元,减半收取计9332元,原告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自愿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精一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
书记员史磊
判决日期
2019-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