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与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建设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鄂0107民初3653号
判决日期:2019-09-09
法院: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军与被告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建设分公司、第三人王恩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20日立案。原告李军于2019年9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李军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李军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程捷
人民陪审员桂英
人民陪审员胡春芳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
书记员常国钰
判决日期
2019-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