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与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教卫生管理局、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辽0304民初1533号
判决日期:2019-09-05
法院: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审理原告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诉被告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教卫生管理局、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合同纠纷一案,在本院审理过程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诉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50元(原告诉讼标的300000元减至10000元,原告已按照300000元,交纳案件受理费5800元,应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应退还5750元),由原告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梁冰
人民陪审员李秀梅
人民陪审员郭晓东
二〇一九年九月五日
书记员刘爱萍
判决日期
2019-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