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云火与苏振权、马鞍山江东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皖0223民初2335号
判决日期:2019-10-31
法院: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潘云火与被告苏振权、马鞍山江东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原告潘云火决定向本院申请对被告苏振权、马鞍山江东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潘云火撤回对苏振权、马鞍山江东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潘云火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方进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花慧
判决日期
2019-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