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邹贵方律师事务所与方某、王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皖0811民初2922号
判决日期:2019-08-21
法院: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安徽邹贵方律师事务所诉被告方某、王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4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郑磊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汪峰
判决日期
2019-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