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金与莱阳春雪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鲁0682民初5180号
判决日期:2019-08-15
法院: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四金与被告莱阳春雪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原告四金于2019年8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四金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四金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张伟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书记员李凯琳
判决日期
2019-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