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粤01民辖终2106号
判决日期:2018-10-24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8)粤0106民初19117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上诉人上诉称:1、本案为合同纠纷案件,双方住所地及合同履行地均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依法应移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管辖;2、本案属于债权纠纷,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不动产(含建设工程)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3、本案为合同或者财产权益纠纷案件,在《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管辖的情况下,也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约定管辖确定审理法院
判决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钟育周
审判员肖逸思
审判员曾文莉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胡玮瑶
判决日期
2018-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