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与谢俊、吴萍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沪民终308号
判决日期:2018-11-13
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苏红兰等8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7)沪01民初92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7)沪01民初92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331.89全部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史伟东
审判员熊雯毅
审判员王晓娟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书记员陈丽
判决日期
201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