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重庆红岩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西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尹存军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渝01执复3号
判决日期:2019-01-30
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复议申请人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不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渝0112执异420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在本院审查期间,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复议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撤回执行复议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杨霞
审判员孔繁树
审判员蔺莉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邓韵
判决日期
2019-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