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汇和商业有限公司与浙江汇和商业有限公司、胡士挺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5)杭江民初字第1644号
判决日期:2015-11-24
法院: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汇和商业有限公司、胡士挺、黄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按规定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4833.5元,由原告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合议庭
审判长朱若君
代理审判员单婧婧
人民陪审员徐涵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王骎
判决日期
201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