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桂林麟恒化工实业有限公司、邓年亮、张光南、赵光新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7)湘1291执44号
判决日期:2018-08-29
法院:湖南省洪江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桂林麟恒化工实业有限公司、邓年亮、张光南、赵光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光南达成长期时间的分期履行和解协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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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终结(2017)湘1291执4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王建民
审判员唐波
审判员蒲照耀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丁文斐
判决日期
2018-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