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安居房屋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南充市房屋经营管理二所等与谢军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川1302民初2675号
判决日期:2019-05-21
法院: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南充市安居房屋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南充市房屋经营管理二所与被告谢军、邱小粟、蒲涛、刁科、王玲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27日立案。原告于2019年5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南充市安居房屋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南充市房屋经营管理二所撤诉。
案件受理费2900元,由南充市安居房屋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南充市房屋经营管理二所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刘先平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杨婷
判决日期
2019-05-21